特警队长:“好家伙!听说我被高仿?”
穿着山寨警服
穿梭于各小区之间
你以为他是巡逻的特警
实则是顺手牵羊的惯偷
李鬼终究遇上了李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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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3日
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安局
特警中队长胡雷
与便衣中队长张超共同带队
当街抓获一名身穿山寨警服
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王某
经查王某
之前从事保安工作时
经常搜罗山寨警用服装标识
近日
王某穿着山寨警服
多次上街冒充执勤特警
骚扰过往路人
并在多个小区“巡逻”
伺机作案
先后盗窃了小区居民的
自行车、鞋子等财物
8月13日
王某在赣榆区青口镇某小区
“佯装巡逻”过程中
顺走了小区居民的
5根鱼竿和1个鱼箱
逃走的路上
被早已埋伏在周围的
特警队长胡雷
和便衣队长张超
当场擒获
……
目前
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息来自丨连云港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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